第一条:团委学生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。
第二条:值班实行一周轮流制(一名部长和一名干事连续值一周班),具体值班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中午12:30 - 13:20。
第三条:值班期间,值班人员必须做好考勤登记和值班记录。
第四条:值班人员不准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勤。若有事应提前向秘书处请假,并自觉与请假人员调配好班。
第五条:值班时,严禁打牌、吸烟或做出其他有损形象的事情。
第六条: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钥匙,不得私自外借,一周值班结束后,及时转交下一周值班人员。
第七条:值班人员要爱护办公室的公共财物,不得随意损坏或私自外借。
第八条:值班人员在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将物品摆放整齐,关好门窗,并搞好室内卫生。
校团委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