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 团 委> 秘书处动态> 正文
 
 
湖职院·湖电大团〔2005〕6号
 
关于开展评比表彰2005—2006学年“五•四” 红旗团总支、“五•四”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活动的通知
 

      4、“优秀团员”评选条件:①在创优迎评期间发挥重要作用;②政治立场坚定,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、行动上一致;③思想觉悟高、道德情操好,克己奉公,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;④模范遵守团的纪律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,在基层团组织中起骨干作用;⑤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。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二十名(以每班40名学生计),超过或不足此数的班级按比例浮动;⑥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      五、其它:各级团组织在评选及推报过程中,严格遵守相关评比条例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、谎报材料和其他不符合条例的,即取消相关荣誉资格,所在组织要作出认真检查。有关申报表格、申报名单和事迹材料于5月25日前,由各分院团总支统一报至校团委。校团委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束后,召开大会予以表彰。
    
附件1:湖职院、湖电大“五·四”红旗团总支申报表
附件2:湖职院、湖电大“五·四”红旗团支部申报表
附件3:湖职院、湖电大优秀团干部(团员)申报表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湖职院·湖电大委员会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O六年四月一日

本新闻共2页,当前在第2页  1  2  

作者:校团委  来源:校团委  时间:2006-4-6 17:57:35  点击:
返回顶部】【收藏本页】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本页
下篇新闻:关于规范我校学生赴湖州市社会福利院开展爱心活动的通知
上篇新闻:关于开展“学生专题研讨会”活动的通知
 
        
·人文分院第七届校运动会通讯稿
·2005年度学生社团工作总结
·关于申报2005—2006学年度第二学期“优秀团支部”及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评比通知
·经贸分院学生会办公室简介
·关于开展“我与评估”征文活动的通知
 
·关于做好2006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
·关于规范我校学生赴湖州市社会福利院开展爱心活动的通知
·关于开展“学生专题研讨会”活动的通知
·关于在全校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
·关于做好创优迎评学生工作的通知
 
 
网站简介 | 管理团队 | 服务中心 | 活动宣传 | 招贤纳仕 | 联系我们 | 管理登录
版权所有 © 2007-2008 共青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·湖州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
制作与维护:湖州职业技术学院·湖州广播电视大学 - 团委宣传部 & 张力威
联系地址:浙江省湖州市现代教育园区学府路299号 联系电话:0572-2364339